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十年来,中国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您如何看待近十年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哪些方面给您留下了深刻印象?
王春文:我在中国工作、生活了二十多年,服务于不同的跨国企业。在这期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近十年呈现的高质量和可持续的发展趋势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3年至2021年,中国GDP年均增长6.6%,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远高于2.6%的同期世界平均增速和3.7%的发展中经济体平均增速。近十年来,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到了38.6%,超过七国集团(G7)国家贡献率的总和。
对于专注于制造业及投资并购的英国豪迈集团来讲,有几方面还是非常有感触的。
第一,中国开放包容的经济政策和投资政策。外企在华的发展一直获得非常大的支持,而且中国目前也在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豪迈集团自进入中国以来获得了良好发展,一直能够满足我们全球统一的每五年翻一番的业绩要求,去年我们在亚太区取得16%的增长。
第二,中国智造的转型。数字化、工业互联网在中国发展迅速,这给我们带来很多业务增长机遇。豪迈集团也在加快公司整体的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产品研发能力,为客户提供数字解决方案。在上一财年,豪迈数字产品与方案的收入上升15%,占集团总收入的40%以上。
第三,中国对安全、环境、健康的市场规范越来越高。英国豪迈专注于安全、环境和健康领域的全球细分市场,进行收购并拓展业务,这给我们在中国本土的收购和并购带来了良好的机遇。我们一方面根据本土需求加大了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坚持“根植中国、服务中国”(In China for China)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也加速推动在华企业和产品走向全球,即“根植中国、服务全球”(In China for Global)的发展目标。
中新财经:作为一家跨国公司,豪迈进入中国的契机是什么?中国市场对于跨国公司有哪些吸引力?
王春文:我们进入的契机是看到中国的长期规划和愿景与豪迈的宗旨高度相符,比如绿色经济、健康中国、数字中国等。我们非常荣幸也非常乐意在中国一起用我们的技术和产品为推动人们更安全、更健康,生活在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中去共同努力,担当一个作为中国企业公民的良好责任。
当然从业务发展来讲,我们考虑进入时,也看到在我们立足的领域内,中国市场一些非常好的利好政策和机会。比如,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业务增长机会,中国庞大的市场体量、完整的产业体系和高效的供应链优势,包括在不确定性环境下保持长期增长的韧性,吸引着我们不断投入和发展中国市场。
未来十年到十五年,亚太区尤其是中国市场都将是英国豪迈集团发展的增长引擎。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我们就有子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开展在华销售业务;2006年起,英国豪迈先后在上海、北京、广州、成都和沈阳设立了办事处;2011年,英国豪迈正式在上海设立工厂,最初为旗下四家子公司提供生产、运营、销售服务。截至目前,我们在华有业务的子公司已经将近40家。
除此之外,中国市场的数字化发展和创新环境也对外资公司有很大吸引力。2021年中国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居世界第二,创新正在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能,能参与到创新生态系统,与更多的本土企业合作共赢,是我们的长期远景。
中新财经:豪迈的业务包括为能源转型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豪迈如何看待中国能源转型和“双碳”战略的前景?同时,豪迈对于中国目前取得的哪些绿色成果印象深刻?
王春文:我认为中国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中国将“双碳”目标作为国家战略,向全球展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决心,这一目标将深刻影响中国及全球的发展。“双碳”目标正在引领能源革命、推动全球科技加速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国际新合作等。
我对中国的这些绿色成果印象深刻。第一,中国多种低碳能源路线并举,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的装机容量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世界第一,实现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约34%。第二,中国科技进步对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说明中国彻底摆脱了过去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支撑发展的模式。
中新财经:在中国,ESG越来越被重视。豪迈如何看待ESG理念在中国的传播和未来的发展?
王春文:ESG的理念与实践已是中国当下的热门话题,也是国际交流的通行语言之一。ESG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契合中国强调绿色、高品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力推广ESG投资理念也是中国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必然选择,会吸引到更多的外资。
豪迈集团的120余年发展中,也坚持了ESG发展理念。我们的三大业务板块和发展宗旨与环境(E)、社会(S)、治理(G)密切相关。我们的增长战略非常看重业务能够带来的积极影响,而这也是我们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业务的持续增长,再加上我们通过技术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提供了可持续的价值创造。简明公式为:强劲增长+可持续回报+积极影响=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创造。我们近三分之二的收入助力与我们业务最相近的四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健康、清洁水、创新与基础设施、可持续城市。
同时,我们认为ESG的落地和实践需要呼应本土的社会需求和公众期待,所以我们持续投入进行本地化创新和治理。
中新财经:近年来,中国在税收、用地等方面推出了众多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其中您最关心的是哪方面的政策?您认为这些政策将给外企提供哪些帮助?
王春文:我们比较关心税收政策、人才政策以及外商服务政策。我们最近在上海的亚太区生产及研发基地一体化项目,前一段时间成功落户上海莘庄工业园区。服务完善的园区办公环境、区政府及园区给予的税收优惠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对我们都很有吸引力。
进入中国这些年,我们也深切感受到上海政府在持续优化,吸引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提升外商服务方面的变化,例如推出更多特色产业园区,为外资企业集聚发展拓展新的空间;扩大数字化办公、简化审批流程;为国际人才在签证居留、出入境、住房、医疗等各方面提供更多便利等等。
中新财经:当前全球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这是否会对豪迈在中国的业务产生影响?您如何看待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
王春文:我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中国经济具有很强的韧性,还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从英国豪迈的战略来讲,我们相信,未来十年到十五年,亚太区域尤其是中国市场将是推动整个集团发展的重要增长引擎。在中国来讲,我们在中国市场有着长期承诺,我们的宗旨非常契合中国“十四五”规划和中国市场发展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求,我们会致力于在中国不断发展产品和技术,致力于一个更安全、更清洁、更健康的未来。(完)
【观点】构筑顶层设计 开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新格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前期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管理办法》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了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制度机制,搭建起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细化明确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为工信领域企业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提供了明确指引,标志着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一、夯实数据安全根基,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基本遵循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核心战略资源,数据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发展驱动效应日益突出,攸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党和国家敏锐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红利,同时,高度重视、不断推进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重点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制度先行。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作为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一环。《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重大数据安全立法加速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安全行政监管的上位法依据和职责边界,对各行业、各领域承接落实也提出了新要求。 工信领域是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和产业数字化的主阵地。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社会千行百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汇聚海量用户数据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工业数字化转型催生海量工业数据资源,且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导致数据安全风险与威胁点增多,数据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复杂,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亟待强化。加速完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石,是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工信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必担之责。 二、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的规则指引 《管理办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与规范并举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规则体系,一方面,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要求,划定工信领域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基线,同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着力提升工信领域数字信任,为我国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管理体制,建立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衔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结合工信领域既成的监管体制,构建了“部-地方-企业”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在部层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总体统筹与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本地区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活动和安全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在企业层面,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承担本单位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这种条块结合的监管组织架构既贯彻了《数据安全法》对于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也充分考虑了工信领域管理的共性需求与实践差异。 (二)细化分类分级,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机制 《管理办法》承接细化《数据安全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以预防、控制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为核心,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机制。一是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参考因素及数据分级识别依据,建立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机制,为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提供实操指引。二是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及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机制,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监测、汇聚、分析、通报,加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的事前感知。三是明确应急处置机制流程,制定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部省两级数据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获取数据安全违法信息。五是建立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制度,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产品、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重点保护 《管理办法》对标《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细化工信领域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环节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权限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要求结合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特点设置针对性保护措施,有效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三是以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数据划分为主线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工作体系建设、内部登记审批、关键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等管理及技术措施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引入多利益相关方,构建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生态 数据安全保护涉及主体多元、场景复杂、环节众多,构建良好的数据安全治理生态需要开展多方协同。《管理办法》引入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安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数据安全治理。一是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支持数据安全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创新,结合行业数据安全需求培育、发展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提升数据安全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组织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工作,增强标准制定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通过标准促进数据应用规范化,提升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三是发挥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数据安全能力,鼓励协同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汇聚多方力量应对数据安全风险。四是发挥评估机构专业能力,辅助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出境评估等活动,助力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三、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在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国家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亟需落地的大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开创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其落地,有效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治理能力,重点提出以下几方面思考: (一)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 《管理办法》发布是引导工信领域深入贯彻领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快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好契机。做好宣贯培训,采取部级示范培训和地方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分层次、有深度地设计行业数据安全宣贯培训内容,对《数据安全法》《管理办法》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统一理解认识,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推动管理制度要求有效落实与执行,打响“发令枪”。同时,数据处理者要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明确关键、重点岗位培训方案,确保数据安全从业人员全覆盖,及时评定培训效果,做好“冲锋者”。 (二)做好重要数据识别备案,有效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础 重要数据保护已成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管理办法》的推进实施,还需要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工业、电信行业领域自身特点和实践需求,配套制定重要数据识别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备案审核及上报流程机制,为工信领域企业深化落实数据安全基线要求进一步提供细化规则。数据处理者也需要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数据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梳理数据资源,扎实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动态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 (三)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切实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有效发现、抵御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突出风险,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发力点和核心战力。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工作部署,推进全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态势感知能力,将成为下一步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数据处理者应围绕数据安全保护需求,配合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排查,及时防范行业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做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不断提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要主动参与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按照“及时、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报送掌握的风险信息。 (四)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多措并举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坚持监督管理与正向引导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提升自身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行业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约谈等措施敦促企业责任落实的同时,可以综合运用行业自律、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推进企业标准贯标达标工作,指引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数据处理者要充分发挥能动性,自动对标管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自觉提升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等全环节安全保护水平。在业务系统上线、运营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数据有效利用与安全保护平衡能力。 (作者:中国信通院院长 余晓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