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 青海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
中新网西宁1月17日电(祁增蓓)16日下午,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青海西宁举行。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介绍,过去5年,青海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6096件,判处罪犯28011人。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
“日月山埋尸案”元凶马某被宣判死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执行到位“黑财”1.12亿元……张泽军介绍,五年来,青海圆满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32件,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1593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486人。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行业监管缺失或行业乱象等问题,青海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发出司法建议122份,有力促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图为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青海西宁举行。 祁增蓓 摄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青海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96件,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6079件。特别是格尔木市法院审结了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时,依法严惩腐败行为,一审审结张伟、王丽、任三动等职务犯罪案件381件,判处罪犯438人。并认真组织开展涉诉涉法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化解了一批风险隐患。
报告显示,五年来,青海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56名公诉案件和2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7425人,减刑、假释12472人,对22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认真落实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制度机制,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
当旅游遇上“非遗”,玩出不一样的“文化味儿”(3)****** 非遗旅游还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让拥有非遗资源的乡村地区走上致富道路。如陕西省充分发挥非遗特别是传统工艺资源优势,设立省级非遗工坊52家,为全省近5万名群众搭建起就业增收的非遗平台,带动了乡村旅游发展,增加了村民收入。 不过,“非遗+旅游”模式当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有业内专家认为,“非遗+旅游”当前存在融合不够深入、参与性不强等问题,从各地发展情况看,同质化现象普遍,本地特色不够凸显、文化创意不足。未来,应如何探索非遗和旅游的融合路径?如何推进非遗旅游产品升级,更好地激发非遗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吕品田认为,在融合发展过程中要正确把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不能将非遗变成单纯的旅游表演,使其脱离民俗社会生活情境,以致破坏原生文化生态,商业化的简单模仿也容易造成同质化的问题,“非遗保护的意义在于维护文化多样性,切实保护旅游地的生活化文化特色,是旅游业持续发展之道。” 韩元军表示,推动非遗和旅游高质量深度融合,要发动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个人等多元力量参与进来,让“非遗+旅游”释放更多市场活力;要将更多时尚、科技、体育等元素融入非遗旅游开发中,提升非遗旅游的吸引力;推动非遗旅游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等结合起来,通过非遗城市社区、非遗乡村作坊、非遗艺术馆等更多的空间主题创新,形成非遗旅游产业供给和空间供给的新体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