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大会在蓉开幕******
中新网成都11月17日电 (记者 王鹏)2022成都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大会17日在成都开幕。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商协会负责人,侨资企业代表以及华文媒体记者共300余人线上线下出席会议。
图为欧洲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主席曹燕灵致辞。 中新社记者 王磊 摄本次大会由中国侨联指导,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侨联主办,成都市政府侨办、市侨联承办。大会以“侨连世界·聚力天府”为主题,旨在持续扩大海外华侨华人商协会(成都)协作机制成果,聚合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侨务资源,做到思想共筑搭“同心桥”、资源共享搭“合力桥”、活动共办搭“联谊桥”、服务共进搭“奋斗桥”,汇侨智、聚侨力、促项目、谋发展,为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建设和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贡献侨界力量。
图为大会现场。 王磊 摄成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玉泉说,正是在包括华侨华人在内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新时代十年成都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他表示,衷心希望广大海外华侨华人社团负责人和海外侨胞继续关心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都都市圈建设,积极为经贸文化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牵线搭桥,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侨胞来川来蓉投资兴业发展,与我们携手一道,共享发展红利、共创美好未来。
在嘉宾发言环节,欧洲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主席曹燕灵表示,将以此次交流会为契机,寻找机遇,合作共赢,以多种方式向住在国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引擎”和“助推器”作用,携手欧洲侨团与成都共同促进各领域交流合作,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扩大双方的合作领域,加快实现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美好愿景。
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全国总会长卢国祥表示,海外各地的爱国侨团时时刻刻心系祖国,愿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侨界力量,相信马中总商会与四川成都未来的合作,将会越来越紧密与深入。
美中公共事务协会会长滕绍骏在发言中表示,愿意积极参与到四川、成都的建设上来,参与到中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来,要更加坚定团结同胞,促进中美民间友好交流,为中美关系稳定发展作出新的努力,支持祖国发展建设,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全日本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会长贺乃和表示,期待与四川乃至成都在未来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携手共进、砥砺前行,既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又要推动中日关系不断往高处去、向宽处行,开辟新时代中日关系的光明前景,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大会现场,“天府云医·蓉侨康”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米兰站)正式启动。在成都都市圈宣传推介环节,四川省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尹宏向参会嘉宾专题推介成都都市圈投资环境和最新招商引资政策及投资清单。
当天下午,大会还将举办欧洲华侨华人社团成都合作峰会和成都—东盟外贸企业合作发展大会。11月18日,参会嘉宾还将赴成都市青白江区与德阳市参观考察。(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